| 信息索引号 | 012187546/2020-00174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5-13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文号 | 并医险中心字〔2025〕30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11.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居民)
一、事项名称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12.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2.网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现场办理:参保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转入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网上办理:登陆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2.网上查询: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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