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2187546/2020-00177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5-13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文号 | 并医险中心字〔2025〕30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7.门诊费用报销
(1)门诊费用报销(职工)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职工)
二、服务对象
1.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或门诊特药费用报销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门诊慢特病费用或门诊特药费用报销
3.异地门诊(急诊)死亡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4.异地急、危、重症患者经急诊转住院后,急诊费用未计入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5.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门诊统筹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或单位持申办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五、申办材料
共同材料:
1.门诊收费票据(含费用明细)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选择材料:
1.由派出所或医院、村(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复印件
2.门诊(急诊抢救)病历
3.出院证或出院结算票据(急诊抢救未记入住院费用的提供)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门诊费用报销(居民)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居民)
二、服务对象
门诊慢特病费用和特药费用报销的异地安置人员
三、办理方式
1.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在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特药费用报销在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办理
四、办理流程
居民持申办材料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
五、申办材料
1.门诊收费票据(含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书
2.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3.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
4.特殊药品申请病历
5.特殊药品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18.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报销(职工)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职工)
二、服务对象
1.在备案地发生住院费用的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
2.转往其他城市发生住院费用的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
3.外出期间发生住院费用的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五、申办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4.出院诊断证明
5.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6.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住院费用报销(居民)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居民)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持申办材料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五、申办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4.出院诊断证明
5.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2.电话查询: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窗口咨询电话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3)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单位补缴欠费后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单位补缴欠费后报销)
二、服务对象
因单位欠费在定点医院就医未实现医保结算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
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患者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网上办理: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五、申办材料
1.住院提供出院收费票据和出院证;门诊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含费用明细)
2.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3.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4.非患者本人银行卡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号-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19. 医疗费用线上手工报销(职工、居民)
一、事项名称
医疗费用线上手工报销(职工、居民)
二、服务对象
山西省内发生的住院(包括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门诊(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挂号、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辅助生殖)医疗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太原市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本人办理时无需材料;为他人代办需提供就诊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1-A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保服务中心、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21号 网站标识码:140100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