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发布时间:2025-05-13   来源: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信息索引号 012187546/2020-00181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文号 并医险中心字〔2025〕30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8.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月度结算)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号-A09

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由定点医药机构对账成功后发出清算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执行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查询方式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窗口A01-A09号、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山焦社保中心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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