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本级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类企业医疗保险经办秩序,防范化解医保参保缴费风险,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决定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医保参保缴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市本级医保参保登记,单位名称含“人力、派遣、劳务、企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相关词汇的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
二、自查内容
重点核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 档案资料真实性:核查所有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档案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档案资料等违规行为。
2. 医保费缴纳规范性: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代收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征收机构缴纳医保费用等问题。
3. 收费与缴费合规性:是否存在“高收低缴”医保费用,违规收取高额代办费、咨询费,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欺诈服务对象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1.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自查工作,严格对照自查内容,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 请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自查报告(含电子版)及佐证资料报送至市医保经办中心指定科室,自查报告需详细说明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无问题的需作无违规情况说明)。
3. 2026年5月至9月,市医保经办中心将对相关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核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各企业要自觉履行医保参保缴费主体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自查工作敷衍塞责、瞒报漏报、拒不整改、实地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从严开展现场核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视情纳入医保信用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参保登记科、基金征缴科
联系电话:0351-2366740、0351-2377273
报送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16、A17窗口
电子邮箱:tyybzc@163.com
特此通知。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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