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章第七十条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了解最新的医疗保障工作进展,促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收支余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2022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52660人,其中在职职工1283574人,退休职工569086人。2022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46.45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42.55亿元;基金支出66.3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5.5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0.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38.9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44.27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94.71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2022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3319人。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69亿元,基金支出16.8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结余31.77亿元。
2023年3月6日